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實驗動物及動物實驗設施和環境條件的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同時規定了墊料、飲水和籠具的原則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實驗動物生產、實驗場所的環境條件及設施的設計、施工、檢測、驗收及經常性監督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8871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GB 19489 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50052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
GB 50346 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實驗動物 laboratory animal
經人工培育,對其攜帶微生物和寄生蟲實行控制,遺傳背景明確或者來源清楚,用于科學研究、教學、生產、檢定以及其他科學實驗的動物。
3.2
實驗動物生產設施 breeding facility for laboratory animal
用于實驗動物生產的建筑物和設備的總和。
3.3
實驗動物實驗設施 experiment facility for laboratory animal
以研究、試驗、教學、生物制品和藥品及相關產品生產、檢定等為目的而進行實驗動物試驗的建筑物和設備的總和。
3.4
實驗動物特殊實驗設施 hazard experiment facility for laboratory animal
包括感染動物實驗設施(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和應用放射性物質或有害化學物質等進行動物實驗的設施。
3.5
普通環境 conventional environment
符合實驗動物居住的基本要求,控制人員和物品、動物出入,不能完全控制傳染因子,適用于飼育基礎級實驗動物。
3.6
屏障環境 barrier environment
符合動物居住的要求,嚴格控制人員、物品和空氣的進出,適用于飼育清潔級和/或無特定病原體 (specific pathogen free, SP玲級實驗動物。
3.7
隔離環境 isolation environment
采用無菌隔離裝置以保持無菌狀態或無外源污染物。隔離裝置內的空氣、飼料、水、墊料和設備應無菌,動物和物料的動態傳遞須經特殊的傳遞系統,該系統既能保證與環境的絕對隔離,又能滿足轉運 動物時保持與內環境一致。適用于飼育無特定病原體級、悉生(gnotobiotic)及無菌(germ free)級實驗 動物。
3.8
潔凈度 5 級 cleanliness class 5
空氣中大于等于0.5 μm的塵粒數大于352 pc/m3到小于等于3 520 pc/m3,大于等于1 μm的塵粒數大于83 pc/m3到小于等于832 pc/m3,大于等于5 的塵粒數小于等于29 pc/m3。
3.9
潔凈度 7 級 cleanliness class 7
空氣中大于等于0.5 μm的塵粒數大于35 200 pc/m3到小于等于352 000 pc/m3,大于等于1 μm的塵粒數大于8 320 pc/m3到小于等于83 200 pc/m3,大于等于5 μm的塵粒數大于293 pc/m3到小于 等于 2 930 pc/m3。
3.10
潔凈度 8 級 cleanliness class 8
空氣中大于等于0.5 μm的塵粒數大于352 000 pc/m3到小于等于3 520 000 pc/m3,大于等于 1 μm的塵粒數大于83 200 pc/m3到小于等于832 000 pc/m3,大于等于5 μm的塵粒數大于2 930 pc/m3 到小于等于29 300 pc/m3。
4 設施
4.1 分類
按照設施的使用功能,分為實驗動物生產設施、實驗動物實驗設施和實驗動物特殊實驗設施。
4.2 選址
4.2.1 應避開自然疫源地。生產設施宜遠離可能產生交叉感染的動物飼養場所。
4.2.2 宜選在環境空氣質量及自然環境條件較好的區域。
4.2.3 宜遠離有嚴重空氣污染、振動或噪聲干擾的鐵路、碼頭、飛機場、交通要道、工廠、貯倉、堆場等區域。
4.2.4 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與生活區的距離應符合GB 19489和GB 50346的要求。
4.3 建筑衛生要求
4.3.1 所有圍護結構材料均應無毒、無放射性。
4.3.2 飼養間內墻表面應光滑平整,陰陽角均為圓弧形,易于清洗、消毒。墻面應采用不易脫落、耐腐蝕、無反光、耐沖擊的材料。地面應防滑、耐磨、無滲漏。天花板應耐水、耐腐蝕。
4.4 建筑設施一般要求
4.4.1 建筑物門、窗應有良好的密封性,飼養間門上應設觀察窗。
4.4.2 走廊凈寬度一般不應少于1.5 m,門大小應滿足設備進出和日常工作的需要,一般凈寬度不少于0.8 m。飼養大型動物的實驗動物設施,其走廊和門的寬度和高度應根據實際需要加大尺寸。
4.4.3 飼養間應合理組織氣流和布置送、排風口的位置,宜避免死角、斷流、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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